安徽省医学科学研究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招聘专业测试公告

发布日期:2026-07-08 浏览次数:2173

根据省委组织部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〉的通知》(皖人社发〔2010〕78号)等相关规定和要求,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,现将2026年高层次人才招聘专业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
一、面试方式

专业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,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及运用能力、科研能力、协调应变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仪表举止、综合素质及潜能等。

面试每人30分钟,其中个人展示15分钟,答辩15分钟(含提问)。应聘人员统一采用PPT演示的形式展示个人对应聘岗位的认知和学术科研等基本情况。

二、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

1.面试时间

面试时间定2026年7月16日、7月17日,每天上午8:30开始。(岗位代码2026132、2026133面试安排在2026年7月16日;岗位代码2026134面试安排在2026年7月17日。)

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当日上午7:45前到安徽省医学科学研究院(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龚湾路15号)二楼会议室报到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。未按时报到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
2.面试地点

安徽省医学科学研究院七楼会议室。

3.面试顺序

分不同岗位,于面试当日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顺序。

三、考官构成

设立面试考官组,由7名考官组成,其中,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。

四、面试成绩

面试成绩满分100分(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,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),当场评定并公布。从高分到低分,按1: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、考察对象。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和省医学科学研究院网站公布。

为确保应聘人员基本素质,设定最低分数线70分,对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,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。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,则采取加试的方法,加试方案另行公布。

五、组织领导与监督

面试工作严格执行《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等规定,坚持信息公开、过程公开、结果公开,严肃招聘纪律,规范招聘程序。在面试工作中,招聘单位的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,凡与报考人员具有回避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,按规定回避。省医科院纪检人员全程参与面试工作,进行现场监督。

政策咨询电话:

省医科院办公室0551-62822560

纪检监督电话:

安徽省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 0551-62998148;

安徽省医学科学研究院 0551-62822696。

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。

 

 

安徽省医学科学研究院  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6年7月8日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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